为了加强对毕业研究生的管理工作,现将工程硕士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程序和注意事项规定如下:
一、办理离校手续的程序
1、毕业研究生于答辩通过后到培训中心网站自行下载《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离校通知单》,然后到各有关部门办理签字手续;
2、“清查学费”“交还学生证”由培训中心周彬老师签字;
3、“所在公司盖章”:企业委托培养的同学由公司盖章确认;
4、“学科部确认”:所在学科部教学秘书盖章;
5、“大学城图书馆”:如有办理校园卡的同学须由大学城图书馆盖章确认,未办理校园卡的同学由培训中心周彬老师签字;
6、“提交论文电子版”:提交正式论文的电子版至培训中心孔丽霞老师;
7、“指导教师”由导师签字确认,导师不在深圳的毕业生,此栏由培训中心孔丽霞老师签字;
8、“学科部领导签字”由所在学科部领导签字或盖章。
9、上述各项完成后,由毕业生本人将《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离校通知单》交研究生院培训中心后,方可领取学位证书;
10、校徽由毕业生自行保存。
二、注意事项
研究生本人在填写表格时要字迹清楚,不得涂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