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及学校相关规定,维护我校教育品牌声誉,保障中小学生研学活动(以下称研学活动)质量,现声明如下:
1.我院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,以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或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继续教育学院的名义开展“冬令营”“夏令营”等研学活动。
2.我院组织的研学活动,不与我校高考招生工作挂钩,均为非学历、非学位性质项目。
3.我院接受其他机构委托开展的研学活动,均有学校终身教育办公室批准的项目立项编号,请各位家长和学生参与活动时仔细甄别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4.对冒用我院研学活动名义发布虚假广告、伪造合作文件等行为,我院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。
5.根据《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学校名称和商标使用管理办法》有关内容,对未按约定使用或未经审批使用含有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名、校徽等标识的行为,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继续教育学院
2026年5月28日
编辑:李婷、吕莉娜 审核:史磊、尚雪蕾